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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9-24 19:56:27
随班就读作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形式,其学生身份认定问题关乎教育公平与政策落实。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教育政策,随班就读学生 unequivocally(明确无疑地)属于在校生范畴,其学籍管理、教育资源配置及权利保障均与普通学生享有同等地位。
从政策定义层面审视,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多次发文明确随班就读学生的在校生属性。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随班就读是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形式,其学籍管理实行与普通学生相同的制度。”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同样强调保障残疾学生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包括通过随班就读形式就读的学生。这些最新政策文本从国家层面确立了随班就读学生的正式学籍身份。
学籍管理制度提供了最直接的技术依据。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所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必须建立电子学籍。随班就读学生一经录取,即纳入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享受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的学籍管理服务。这意味着在学籍统计、升学转学、毕业认证等各个环节,随班就读学生都被纳入在校生总数进行核算和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统计在校生人数时,均将随班就读学生计入总体学生规模。
财政拨款机制进一步印证了其在校生身份。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均覆盖随班就读学生。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93号)明确规定,随班就读学生按照不低于普通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5倍的额度拨付经费。这种基于在校生人数的财政支持体系,从资源分配层面确认了随班就读学生作为在校生的合法权利。
教育实践层面同样体现这一原则。随班就读学生全面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课程学习、考核评价、课外活动以及评优评先等。《“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国办发〔2021〕60号)要求“推进适应残疾儿童少年身心特点的教育教学改革”,强调健全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特殊需要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这表明随班就读不是形式上的物理包容,而是实质上的教育融合,其学生享受完整的教育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随班就读学生的在校生身份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他们作为学校正式注册的学生,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所有受教育权利;另一方面,他们还享有《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支持服务,包括资源教室、特殊教育师资、辅助技术等服务保障。这种“普通+特殊”的支持模式正是融合教育理念的核心体现,而非对其在校生身份的削弱或质疑。
实践中,部分地区通过建立“双学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身份认同。如北京市某些区县为随班就读学生同时注册普通学校学籍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籍,两类学籍均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共同保障学生权益。这种创新做法既确保了学生在普通教育环境中的正式身份,又为其提供了特殊教育专业支持的可及性。
从国际视角看,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明确要求缔约国保障残疾人享有包容性教育的权利。我国作为缔约国,通过随班就读模式落实包容性教育理念,将特殊需要学生纳入普通教育系统并承认其正式学员身份,这既符合国际特殊教育发展趋势,也体现了我国履行国际公约的严肃承诺。
尽管随班就读学生在实践中可能面临支持体系不完善、师资专业能力不足等挑战,但这些实施层面的问题并不影响其法律意义上的在校生身份认定。相反,承认其正式在校生地位正是改善支持服务、解决现实问题的逻辑前提和政策基础。
随班就读学生不仅在法律政策上被明确认定为在校生,在学籍管理、财政支持、教育实践等各个操作层面也都享受与普通学生同等的制度对待。随着《“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我国正进一步健全随班就读工作机制,强化支持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位随班就读学生都能作为完整的在校生成员,真正融入学校教育生态,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这种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教育公平的核心价值,也展示了我国融合教育发展的进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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